法律分析:对于销售农产品,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视同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农业本社成员生产的产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自产农业producer销售;(二)避孕药品和器械;(3)古旧书籍;(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税目和减免税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二)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经营收入;(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收入;(四)合格技术转让收入;(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5、六项涉 农业务免征营业税政策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项规定:农业对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及有关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本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定义1。农业机械化耕作是指耕作的业务(包括耕作、种植、收割、脱粒、植保等。)在农业林牧。
三、有害生物防治,指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和防治业务。四、农牧业保险,是指为动植物的种植、养殖、饲养提供保险的业务。五、相关技术培训,是指农业机械耕作、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等技术培训业务,使农民获得农牧业保险知识。经营农业、机耕、排灌、植保、病虫害防治及畜牧业、林业生产相关技术培训,凡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报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6、农机服务费 免税吗法律分析:No. 机械运营服务不能免征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一)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2)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税率为13%的货物:1。谷物和食用植物油;2 .自来水、暖气、空调、热水、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制品;
7、 农业 机械在生产还是在 销售的过程中 免税?以下货物免征增值税:批发和零售种子、苗木、化肥、农药、农业机械。也就是说,农机出厂时按照13%的税率征税销售。各级各类农机经销机构(企业)再次从工厂购买农机免征增值税销售。也就是说,在农机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业机械。也就是说,农机出厂时按照13%的税率征税销售。
也就是说,在农机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这种免税一般只在税收法规中有原则性规定,并不限于任何行业或项目。通常是周期性的或者一次性的免税,特点是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所以这种免税和具体的免税一样,一般需要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在规定权限内审批后才能享受免税的照顾。扩展信息:specific免税:specific免税是根据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和实施税收政策的需要,针对个别和特殊情况规定的。
8、小规模 销售农产品 免税吗法律分析:根据农业的产品范围,如果是农业producer销售自产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税率13%,部分免税,如种子、苗木、化肥、农药的批发和零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收入。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应当按月或者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9、从事 农业 机械 销售企业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可以免征、减征,即: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 .2.培育新的作物品种;3.中草药种植;
5.家畜和家禽的饲养;6.收集森林产品;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业推广、农业机械操作与维修等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8.海洋捕鱼。(2)对下列项目的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种植花卉、茶叶等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2.海水养殖和内陆养殖,综上,从事上述农业项目的企业,可享受免税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从事农业机械销售的不属于上述范围,不能享受免税的减免。